招聘宣讲会信息
发布机构: 用人单位发布
主办方: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举办日期: 2022-10-14 18:30-21:00
宣讲地址:https://video.51job.com/watch/3359172?invitePosterId=0115f8de
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国资委“英培计划”人才选拔公告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中央、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推动湖南省属监管企业(以下简称“企业”)高质量发展,为企业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,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2023年度省国资委“英培计划”人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基本要求
一、选拔对象
湖南省国资委“英培计划”人才是指湖南省国资委牵头组织,由企业从高校中选拔,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优秀毕业生。
2023年度“英培计划”人才选拔共19家省属国有企业参与,选拔人数结合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,统筹研究确定。
二、选拔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(三)理想信念坚定,品学兼优,一贯表现良好;志愿到基层一线工作,甘于吃苦、乐于奉献,服从组织分配。
(四)大学本科、硕士、博士应届毕业生(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间毕业)。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,国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(五)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(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(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六)身体健康。
工作环境及福利待遇
培养管理
1.对“英培计划”人才进行重点跟踪培养,建立“英培计划”人才培养管理档案,及时将“英培计划”人才的教育培训、考核考察、奖惩等情况归入档案。
2.建立关心关爱制度,为“英培计划”人才及其配偶、子女在社保、购房、就学等方面提供帮助或便利条件。
3.推动多岗位多层次实践锻炼,对“英培计划”人才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,有意识安排其在艰苦条件、复杂环境中等基层一线接受锻炼,增长才干,在基层一线锻炼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;有条件的还应安排其参与中心工作、重点任务。
4.建立重点使用机制,将实绩突出、群众公认、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“英培计划”人才,及时选拔到企业经营管理、科研技术等重要关键岗位。
5.建立培训机制,每年定期对“英培计划”人才进行调训。
五、一次性生活补贴
列入湖南省国资委“英培计划”人才,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,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4万元生活补助,本科生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。
六、其他
列入省国资委“英培计划”人才应作出为企业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。
本次选拔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。
本公告由湖南省国资委负责解释。
湖南省国资委咨询电话:0731-82211557
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:0731-83397691
电话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-11:30,15:00-17:00
选拔流程
本次“英培计划”人才选拔工作程序为: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录用。
(一)报名:
1.报名时间: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31日。
2.报名方式: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(http://campus.51job.com/ypjh2023)进行报名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2个职位。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职位。
(二)资格审查
报名时,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,择优通过。审查通过的,参加面试,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
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各环节、全过程。其他环节资格审查有关事宜,另行通知。
(三)面试
通过资格初审后,举行现场面试。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。如因疫情原因不能举行现场面试,面试方式另行研究后确定。
(四)考察
结合面试情况,确定拟考察对象。由选拔企业到考察对象所在高校进行实地考察,考察采取个别谈话、查阅档案、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,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学习成绩、专业素养、社会实践、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。如因疫情原因不能实地考察,考察方式另行研究后确定。
(五)体检
根据考察情况,确定体检对象,并统一到长沙市体检。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选拔职位有特殊要求的,按其要求执行。
(六)公示
综合面试、考察等情况,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并在湖南省国资委网站、各企业网站、“2023年英培计划官网”(http://campus.51job.com/ypjh2023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由各选拔企业按照规定与员工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。
(七)录用
拟选拔对象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按期到企业报到,并办理录用入职手续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取消录用资格:
1、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;
2、有弄虚作假、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;
3、不服从选拔企业安排分配的;
4、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;
5、不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、不按时报到的;
6、存在不适合作为选拔对象其他情形的。
信息来源
bat365官方登录中文就业指导与合作发展处 (nefu.edu.cn)